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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信动态∣杨俭律师“留置类案件一审阶段律师辩护指南”

5/25/2025 10:51:05 AM   关注量: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核查《立案调查决定书》《留置决定书》的审批权限是否符合监察法第43条之规定。

2. 核实留置期限是否超过法定三个月上限(特殊情况需省级监察机关批准)。

3. 审查留置期间是否保障被调查人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

4. 重点核查同步录音录像的完整性(监察法第41条)。

二、证据审查要点

1. 区分监察调查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差异。

2. 核查言词证据是否存在疲劳审讯、威胁引诱情形。

3. 核对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是否实质性差异。

4. 审查涉案财物权属证明是否完整(房产、股权等)。

三、法律适用辩护路径

1. 准确界定“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刑法93条)。

2. 区分公务行为与正常民事活动界限。

3. 核查款项往来的主观目的与客观对价关系。

4. 注意追诉时效计算起点(立案调查日或行为终了日)。

四、量刑辩护着力点

1. 固定自首情节(留置前主动说明问题情形)。

2. 挖掘退赃退赔的法定从宽情节。

3. 关注立功线索的查证情况。

4. 评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空间。

五、诉讼权利保障

1. 及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刑诉法第60条)。

2. 申请调取未随案移送的有利证据。

3. 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

4. 维护当事人最后陈述权。

六、庭前准备要点

1. 制作证据比对表(言词证据与书证矛盾点)。

2. 绘制资金流向图(大额款项流转路径)。

3. 准备类案检索报告(指导性案例参照)。

4. 拟定质证提纲(重点突破证据链缺口)。

注意事项:辩护人应恪守执业纪律,不得诱导当事人翻供,重点通过证据规则和程序违法点构建辩护体系,注意维护庭审秩序,把握质证与辩论的节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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